2012年7月4日 星期三

2012「東尼盃」國中、小第一次羽球排名賽 競賽規程


一、主 旨:推廣普及羽球運動,增進少年羽球技能,提倡全民體育永續運動風氣,響應政府提倡休閒活動,普及羽球運動,提升羽球運動水準
二、指導單位:行政院體育委員會、高雄市政府、中華民國羽球協會
三、主辦單位:高雄市體育處、高雄市體育會、高雄市體育會羽球委員會、東尼運動用品有限公司
四、贊助單位:勝利體育事業股份有限公司、星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、旭鴻國際運動用品有限公司、富力特體育事業股份有限公司、瑜飛運動科技有限公司、永紳國際運動有限公司、生明貿易有限公司、寶礦力金車大塚股份有限公司
五、協辦單位:臺灣省體育會羽球協會、台北市體育會羽球委員會、各縣市體育會羽球委員會
六、比賽日期:中華民國101年8月4日(星期六)至8月5日(星期日)、
七、比賽地點:高雄市東尼羽球館(高雄市美術東二路與同盟三路願景橋旁)
TEL:07-3130517、0925-823579
八、比賽組別:個人組:(報名年級以101年9月開學的級別為報名年級)
【1】國小三年級組男單、男雙、女單、女雙
【2】國小四年級組男單、男雙、女單、女雙
【3】國小五年級組男單、男雙、女單、女雙
【4】國小六年級組男單、男雙、女單、女雙
【5】國中二、三年級組男單、男雙、女單、女雙
【6】國中一年級組男單、男雙、女單、女雙
九、參加資格:
(1)凡熱愛羽球人士皆可報名參加,每人限報2組。
(2)國小組個人賽高年級不能降組打低年級,低年級可以跨組打高年級。
(3)比賽時請攜帶附相片之學校在學證明,以備查驗,如不提出者以棄權論。
十、報名方式:凡報名參加者每人贈送勝利公司所提供之衣服一件
(報名參加兩項者亦贈送一件)
(1)報名期限:即日起至101年7月16日止,接受現場與郵寄方式報名,郵寄報名以掛號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。
(2)現場報名:高雄市東尼羽球館(高雄市美術東二路與同盟三路願景橋旁)。
(3)郵寄報名:80460高雄市鼓山區馬卡道路18號,東尼運動用品有限公司收,電話:07-3130517
(4)報名表採單打(雙打)一人(組)一張,報名請用本次比賽專用報名表並詳填通訊處、聯絡人、電話與傳真號碼及衣服尺寸等資料。 下載報名表
(5)報 名 費:個人單打新台幣肆佰元、個人雙打新台幣陸佰元。
(6)報名費請以匯款方式為主,亦可現場報名並繳交現金:銀行:合作金庫北高雄分行,戶名:東尼運動用品有限公司,帳號:0420717070401。
十一、領隊會議及抽籤:
﹝一﹞時間:101年7月20日(星期五)下午5時。
﹝二﹞地點:高雄市東尼羽球館(高雄市美術東二路與同盟三路願景橋旁)。
TEL:07-3130517、0925-823579
﹝三﹞缺席者由大會代抽,(抽籤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球員名單)各隊不得異議。
十二、比賽用球: 勝利CHAMOION No.3比賽級用球。
十三、比賽辦法:
(1) 本比賽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公佈之最新羽球規則。
(2) 採新制25分壹局(24平分不加分)定勝負(13分交換場地)。
(3) 比賽賽制視報名隊數決定,於抽籤時宣佈。
(4) 如採循環賽時,積分算法如下:
(1)勝1場得2分,敗1場得1分,棄權0分,積分多者為勝。
(2)2隊積分相等,勝者為勝。
(3)3隊以上積分相等,以該相關隊比賽結果依下列順序判定:
A、(勝點和)÷(負點和)之商,大者為勝:如相等則以
B、(勝局和)÷(負局和)之商,大者為勝:如相等則以
C、(勝分和)÷(負分和)之商,大者為勝:如相等則以
D、由裁判長抽籤決定之。
(5) 如有冒名頂替者,取消其比賽資格外,已賽過成績不予以計算。
(6) 抽籤後不得再更改球員名單。
(7) 參賽球員逾比賽時間五分鐘不出場者以棄權論。棄權後之其他賽程不得再
出賽(時間以大會所掛時鐘為準)。如遇賽程提前時,請依大會廣播出賽,
如有特殊事故得依賽程表時間出賽,並不宣判棄權;但如遇賽程拖延,經
大會廣播出賽二分鐘內仍未到場比賽者,即宣判棄權,不得異議。
十四、獎勵:
各組取4名:頒發獎狀及獎品。
十五、抗議規定:
(1) 對球員身份有疑議時應於球賽開始時提出,經雙方檢查身份證件,如有不符
者則判定為棄權。
(2)如有抗議事件,除當場口頭抗議外須於事實發生後三十分內具正式抗議書
經教練簽章,送大會審查。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二仟元整,以大會之判決
為終結,不得再抗議。若抗議成立,保證金退回,不成立保證金沒收,不
得異議,抗議時間內球賽不得停止。
十六、若有未盡事宜得由本會另行公佈實施之。
十七、本規程經奉核後實施。高雄市體育會羽球委員會網址:http://www.sportz.tw/



2010--國際羽球賽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