VICTOR 中華民國101年全國國小盃羽球錦標賽競賽規程
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101 年 9 月 28 日 體委競字第 1010037785 號函核准
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101 年 9 月 28 日 體委競字第 1010037785 號函核准
一、宗 旨:為提倡全民體育,增進青少年羽球技能,推廣並普及羽球運動
二、指導單位:行政院體育委員會、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
三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羽球協會、雲林縣政府
四、承辦單位:雲林縣私立東南國中
五、協辦單位:臺灣省體育會羽球協會、各直轄市體育(總)會羽球協(委員)會、台灣省、福建省各縣市體育會羽球委員會
六、贊助單位: 勝利體育事業股份有限公司、亞柏EZ購、土地銀行、合作金庫銀行、勝昌製藥、勇源基金會
七、比賽日期:中華民國101年11月14日(週三)至11月19日(週一),共計六天。
八、比賽地點:雲林縣私立東南國中羽球館(雲林縣西螺鎮東南路326號;電話:(05) 5874176)。
九、比賽組別:
(一)團體賽:1. 六年級男生組 2. 六年級女生組 3. 五年級男生組 4. 五年級女生組 5. 四年級男生組 6. 四年級女生組
(二)個人賽:1. 六年級男生單打 2. 六年級男生雙打 3. 六年級女生單打 4. 六年級女生雙打 5. 五年級男生單打 6. 五年級男生雙打 7. 五年級女生單打 8. 五年級女生雙打
(一)團體賽:1. 六年級男生組 2. 六年級女生組 3. 五年級男生組 4. 五年級女生組 5. 四年級男生組 6. 四年級女生組
(二)個人賽:1. 六年級男生單打 2. 六年級男生雙打 3. 六年級女生單打 4. 六年級女生雙打 5. 五年級男生單打 6. 五年級男生雙打 7. 五年級女生單打 8. 五年級女生雙打
十、參加資格:(一)以各校在籍學籍為準,參加團體賽者轉學生需設籍滿一年。
(二)團體賽報名,低年級可跨組報名高年級組,高年級則不可報名低年級組。
(三)出賽時一律需隨身攜帶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文件,如未攜帶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文件或與報名規定資格不符,一律取消參賽資格。
(二)團體賽報名,低年級可跨組報名高年級組,高年級則不可報名低年級組。
(三)出賽時一律需隨身攜帶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文件,如未攜帶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文件或與報名規定資格不符,一律取消參賽資格。
十一、報名辦法.................<詳全文>